阳光下的冰器
7.0 |12月08日 00:20 |已完结 |共24集
简介:

  中国南方边陲小城——骊城。沧桑百年,历尽风雨。货运业为这座城市带来了经济繁荣,同时也因走私泛滥给这座美丽的城市蒙上了一层阴影。
  廖筠如和男友郭飞亡命天涯,投靠了骊城的货运老大吴天亮。在一次走私交易中,郭飞奉吴天亮之命杀人灭口被刑警队长王博南发现后对其开始进行全程性的搜捕。 吴天亮两次派人刺杀已经暴露的郭飞,但都被郭飞识破。王博南带队追赶死里逃生的郭飞。郭飞引燃汽油,爆炸身亡。 三年后,吴天亮已和廖筠如成为了夫妻。吴天亮操纵着骊城最大的走私货运公司——“万顺”,并准备竞拍收购楼盘项目。此时,与廖筠如情同姐妹的刑警队副队长向红也已和王博南开始了热恋。 在缉私行动中,王博南推断嫌疑人老三与吴天亮的货运公司有关。但经过对其的审讯却毫无结果。王博南提出扫查吴天亮的货场,被副局长孙宝印驳回。吴天亮派人干掉了老三灭口,王博南的同事林鹏也因此失职受到批评。 吴天亮买通竞争对手收购楼盘成功,但却因途中冒出的不速之客而损失惨重。操纵这一切的是现已化名为汪海洋的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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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2月08日 00:22
主演:肖辉 秦怡 高明
简介:

  由于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谴责,以至失学外出打工,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沉默。李家辉愈加大胆,不久又公然登堂入室,对吴春芝施暴,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未遂。春芝忍无可忍,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到公安局告发了他,并提供了无意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未遂)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但奇怪的是小县城的舆论不但不同情受害者吴春芝,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吴春芝因这桩“桃色新闻”又闹得声名狼藉,无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去,只得远走他乡,去她的一个熟人处帮忙做一个纪念馆的筹备工作。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19张)  不久,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诉,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春芝因被丈夫发现怕丢丑而诬陷他“强奸”,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律师通过种种努力拿到了“证据”,并在申诉活动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钱舞弊。原二审法院未经仔细调查取证,便轻率地将案子改判:李家辉无罪释放。
  此事一公布,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充满同情的人无不欢欣鼓舞,涌到县检察院请愿,要求将做伪证诬陷他人的春芝逮捕入狱。同时,市报登载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策划的“揭露”春芝做伪证的文章,点名道姓地攻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坏女人,进一步推波助澜,混淆视听,县检察院竟然以这篇报道为据,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本来就是背着“坏女人”名声抬不起头的吴春芝遭到了“灭顶之灾”,一直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取保候审”的方式下出了狱,她感到天地虽大却难以容下她这个弱女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用法律证明自己不是个“坏女人”,她以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产,筹集申诉的资金。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她捡破烂、要饭、卖血,疾病缠身,历尽人间苦难,也得到了许多不相识的好人的无私帮助。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贷款二万元,到期无法归还,只得拆东墙补西墙,又找其他银行贷款。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省高院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法官们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证明录音磁带虽然被人改过,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无关。为了慎重起见,把案子定为铁案,不使李家辉再翻案,省高院又将案卷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予以请示。春芝抱着案卷到哪人到哪的决心,又抱病奔赴北京。法律是公正的,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高院,同意将案子再翻过来:重新判决李家辉有罪入狱。春芝终于讨回了公道。之后,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权,状告十多家登载侮辱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法律再次显示了公正,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宣判吴春芝胜诉,用事实向全国人民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六审六判,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轰动了全中国,这在建国以来的法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然而,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仍然不能理解她、原谅她,“坏女人”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笼罩着她,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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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流泪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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