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棚户人家
3.0 |昨天00:00 |已完结 |共20集
简介:

  《最后的棚户人家》是一部“苦戏”,也是一部“情戏”,写姐妹情、父女情,她们为了这种浓浓的亲情而相依相恋,为情而舍弃自己的一切。
  本剧并不回避棚户区的贫穷,而把更多笔墨放在描写棚户人家在战胜贫困、疾病中表现出来的关爱、真诚和宽容上。这是一部反映普通百姓生活地都市情感剧,主题积极。本剧故事流畅,塑造人物形象生动,制作讲究,有感染力。是一部时代感强烈,颇具平民百姓生活气息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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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的棚户人家》叙述了大都市里一个“村落”——桂花湾里陈家包子铺三姐妹的故事:大姐雪梅不幸身患白血病,全家人为了寻找她的血源和筹集巨额医疗费而奔忙;其养父陈二桥虽身怀做包子的绝技,却无力救女,自己先女而逝,其大妹冰梅下岗,为筹钱而当起了“三陪女”;其三妹雨梅,当上了令人羡慕的白领小姐,但为了大姐治病,自觉不自觉地当上了某网冲总裁余恩的“卧底”,毁了自己的爱情,毁了自己的前程。而雪梅的生母却是某大公司总经理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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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2月08日
主演:肖辉 秦怡 高明
简介:

  由于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谴责,以至失学外出打工,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沉默。李家辉愈加大胆,不久又公然登堂入室,对吴春芝施暴,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未遂。春芝忍无可忍,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到公安局告发了他,并提供了无意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未遂)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但奇怪的是小县城的舆论不但不同情受害者吴春芝,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吴春芝因这桩“桃色新闻”又闹得声名狼藉,无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去,只得远走他乡,去她的一个熟人处帮忙做一个纪念馆的筹备工作。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19张)  不久,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诉,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春芝因被丈夫发现怕丢丑而诬陷他“强奸”,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律师通过种种努力拿到了“证据”,并在申诉活动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钱舞弊。原二审法院未经仔细调查取证,便轻率地将案子改判:李家辉无罪释放。
  此事一公布,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充满同情的人无不欢欣鼓舞,涌到县检察院请愿,要求将做伪证诬陷他人的春芝逮捕入狱。同时,市报登载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策划的“揭露”春芝做伪证的文章,点名道姓地攻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坏女人,进一步推波助澜,混淆视听,县检察院竟然以这篇报道为据,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本来就是背着“坏女人”名声抬不起头的吴春芝遭到了“灭顶之灾”,一直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取保候审”的方式下出了狱,她感到天地虽大却难以容下她这个弱女子,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用法律证明自己不是个“坏女人”,她以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产,筹集申诉的资金。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她捡破烂、要饭、卖血,疾病缠身,历尽人间苦难,也得到了许多不相识的好人的无私帮助。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贷款二万元,到期无法归还,只得拆东墙补西墙,又找其他银行贷款。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省高院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法官们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证明录音磁带虽然被人改过,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无关。为了慎重起见,把案子定为铁案,不使李家辉再翻案,省高院又将案卷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予以请示。春芝抱着案卷到哪人到哪的决心,又抱病奔赴北京。法律是公正的,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高院,同意将案子再翻过来:重新判决李家辉有罪入狱。春芝终于讨回了公道。之后,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权,状告十多家登载侮辱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法律再次显示了公正,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宣判吴春芝胜诉,用事实向全国人民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六审六判,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轰动了全中国,这在建国以来的法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然而,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仍然不能理解她、原谅她,“坏女人”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笼罩着她,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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